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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研究性学习”的实施终于有了“蓝本”。日前,教育部发布了《“研究性学习”实施指南(试行)》,促进参加普通高中课程试验的省市有效地推进研究性学习的开展,要求各地和各学校在实践中积极探索,创造性地组织、指导研究性学习的开展,丰富并逐渐完善研究性学习的理论与实践经验。
研究性学习纳入必修课,是我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突破。《指南》要求各地要从实际出发,认真做好研究性学习的学习讨论和组织管理等工作,结合本地实际,遵循分步实施、分类指导的原则,提出推动不同地区、不同层次的学校开展研究性学习的实施方案。
《指南》还指出,实施研究性课程改革必须做好培训工作。各地要认真组织教育行政管理人员、教研人员、校长和教务人员的培训,使他们充分认识开展研究性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正确把握高中研究性学习的特点和目标,理解研究性学习的有关内容、实施过程以及评价要求,加强对研究性学习活动的指导和管理,为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创造有利条件。
《指南》还要求,要因地制宜地开发和利用教育资源。研究性学习是学生在比较广泛教育资源的背景下所开展的自主的、开放的、探究式的学习活动。学校应从实际出发,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、实验室、计算机网络以及具有专长的教师等校内现有教育资源,同时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,开发和利用当地教育资源。《指南》还指出,对研究性学习的评价要强调评价主题的多元化和评价手法、手段的多样性,要特别关注学生参与研究性学习活动的过程,注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获得的直接体验,把对学生的评价与对学生的指导紧密结合起来。要通过评价鼓励学生发挥自己的个性特长,施展才能,激励学生积极进取,勇于创新。(晓姜)
《文汇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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